2025年03月31日 星期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第21批转办件

发布日期:2018-11-23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11月22日9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第21批转办件,共计26件(重点关注的标“*”件4件),其中来电14件、来信12件。截至目前,我市共收到转办件422件。
  第21批移交我市的26件转办件中,涉及历下区2件、市中区3件、槐荫区1件、天桥区5件、历城区5件、长清区3件、章丘区4件、济阳区3件、平阴县1件、商河县1件、高新区1件、市环保局1件、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件(3个转办件涉及“一案双交”、1个转办件涉及“一案三交”)。上述转办件已于当日12时25分前全部转交相关区县、管委会和部门(单位)办理。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18年11月1日-12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31- 67890299,专门邮政信箱:济南市第A1020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编辑:姚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