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从市司法局获悉,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同步推进包容审慎精准监管,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悉,行政处罚“四张清单”,是指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和从重处罚事项清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是行政处罚“四张清单”的实施主体,其中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既是实施主体,也是编制主体。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所编制公布的“四张清单”向社会公开发布,在全市范围内统一适用。
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编制行政处罚“四张清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权责清单确定的处罚事项为基础,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后果等因素,结合我市实际,充分听取下级执法部门和一线执法人员的意见,采取有效方式征求有关专家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认真梳理,集体研究,综合确定。按照工作安排,2020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行政处罚“四张清单”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