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我市全面实施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异地处理

发布日期:2020-07-02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7月1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深化交管“放管服”改革,按照全国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异地处理推广工作进度,即日起,我市全面开展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异地处理工作。
  目前,济南交警已完成相应系统升级和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异地处理。相信有很多驾驶人都经历过处理异地交通违法的“痛苦”,穿梭在不同省份,耗时耗力。如今,这种情况已经成为历史。随着新政全面实施,当事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除了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还可以自主选择在发生地以外任意地方的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大大方便了驾驶人处理异地交通违法,减少群众两地奔波。当事人明确接受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协助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履行调查交通违法行为事实、告知处罚内容和当事人的权利、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程序,并由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
编辑: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