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全市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

发布日期:2020-10-31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10月30日上午,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召开,介绍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情况。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打掉24个涉黑组织;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91件/854人,查实处结324件/491人。经过两年多的专项斗争,全市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2020年新打掉9个涉黑组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以“六清”行动为抓手,在依法严惩、反腐打伞、组织建设、综合治理和机制建设等方面下真功、求实效,不断掀起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一轮又一轮高潮,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打掉24个涉黑组织,其中,2020年新打掉9个涉黑组织,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5.5亿元;全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涉黑恶案件97件602人,其中涉黑案件11件121人,涉恶案件86件481人;全市法院组织集中宣判18次,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82件,其中涉黑案件11件,依法对595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判处罚金累计1.54亿元,有力震慑了犯罪。
  我市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整治。2018年在全省率先开展十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行动,在此基础上,2020年5月制定《关于深入开展十大重点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针对金融放贷、建筑工程、矿产资源、交通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发动新一轮攻势,集中开展排查整治,累计摸排线索715条,立案98件。
  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腐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三个绝不放过”工作要求,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腐败和“关系网”“保护伞”。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围绕“打、防、管、建”,强化监督执纪监察,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落实政治责任,深化“以案治本”,持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91件/854人,查实处结324件/49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7人、其他处理114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查处“保护伞”问题109件/13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9人、其他处理18人,形成了强有力震慑。
  设立“重特大案件奖励资金”200万元
  我市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市区两级政法委书记任扫黑办主任,各级各有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班,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一抓到底、高效运行。落实领导包挂区县制度,市领导带队到区县调研督导扫黑除恶,及时发现解决瓶颈问题。派出市委扫黑除恶督导组,先后开展五轮督导,对全市区县和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单位实现督导全覆盖,有效压实各级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财力、人力、物力上给予充分保障,市委政法委会同市财政局专门设立“涉黑涉恶重特大案件奖励资金”200万元,激励先进,保障办案。各级组织部门注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培养出彩型干部、出彩型团队,树立正面典型,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
  近年来,市委组织部立足职能,强化措施,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组织区县领导班子成员走遍所有行政村,精准确定整顿对象,把存在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村,全部纳入范围。
  与此同时,建立村“两委”干部任职资格常态化联审机制,逢进必审、加强监管,受过刑事处罚等人员全部清退。在全省率先出台从严管理监督村居干部、从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等办法,明确48条日常监管措施,树立严抓严管的鲜明导向。创新建立“头雁指数”量化评价体系,每半年开展一次履职评估,及时调整不胜任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积极回引优秀人才到村工作,通过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等,进一步提升了带头人队伍整体素质水平。
  我市持续深化过硬支部建设,健全完善村党组织评星定级机制,创新“乡村振兴大比武”“为民服务公开承诺”等载体,办成“微实事”3.8万余件,凝聚起干事创业正能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进一步完善“四议两公开”、协商民主、“三资”规范清理等制度,探索“主题党日+阳光议事”机制,做到民事民议民决,抵御黑恶势力干扰侵蚀的制度防线更加牢固。
编辑: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