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加强《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支持政策落实实施的全过程监管,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共同印发《济南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实施细则》,明确了“高品质建筑”支持政策的申报条件、流程及要求。
据了解,“高品质建筑”主要涵盖符合现行设计与评价标准的高星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高星级(二星级及以上)健康建筑,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等建筑类型。
在济南市区范围内,符合《实施意见》支持政策范围的新建、在建建设项目,均可由建设单位申请“高品质建筑”相关支持政策。其中,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预售监管、重污染天气“绿色通道”等支持政策需在取得《济南市高品质建筑建设项目专项审查意见》后申请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