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30日召开的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一季度,我市环境空气综合指数为5.69,同比改善0.9%;PM2.5浓度为59ug/m3,同比改善13.2%。良好以上天数比例为64.4%,同比改善0.7个百分点。如果扣除3月份因外来沙尘影响造成的5天重污染,全市重污染天数为2天,达到同期以来最好水平,超额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下达的我市秋冬季第二阶段目标(PM2.5浓度不超过79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不超过8天)。
我市空气质量呈现持续改善趋势,主要得益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持续推进和污染物的持续减排。据介绍,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有一定叠加性,即现在的改善成果,一方面靠当前的有效管控,另一方面要靠之前完成的治理措施发挥作用,特别是结构调整和工程治理措施。为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改善,我市在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方面持续发力,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组织开展了工业炉窑、料场堆场、涉VOCs企业、燃气锅炉改造等多个领域的深度治理,特别是钢铁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较改造前,污染物排放量每年可减少43%;重污染天气应对更加科学精准,在四次应急响应期间,全部落实差异化管控,对649个保障性工程、167家保障类企业落实了保障措施,对18家A级企业、引领性企业不予限产,最大限度实现了统筹兼顾。
为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市印发了《济南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确定了8大类、48项重点任务、120项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