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31日 星期一

7月起我市实施重柴国六标准

发布日期:2021-06-16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6月15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市将按照山东省工作部署,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山东行政区域内新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应符合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要求(以下简称“重柴国六标准”)。
  济南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监控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重柴国六标准的实施,将对济南车主产生以下几方面影响。一是车辆经销商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在经营场所销售满足要求的新车,向车主告知重柴国六标准有关内容并在签订购销合同时予以提醒。二是若车主已购买国五排放标准车辆,请务必于7月1日前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于9月30日前办理注册登记,逾期将不再办理。三是按照《公告》要求,自7月1日起,对于国家要求和鼓励淘汰的外省重型柴油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迁入手续,济南将严格落实省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外埠转入机动车管控,严防外埠高污染车辆转入我市。
  相较于此前执行的柴油车排放标准,重柴国六标准新增了发动机(车辆)型式检验项目,污染物排放限值更加严格。明确了车载诊断(OBD)系统技术要求和监控项目,规定所有发动机和车辆应确保配备OBD系统,明确了氮氧化物(NOx)控制系统技术要求,并规定应确保NOx控制系统正常运行。
编辑: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