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从6月下旬到7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十大专项整治行动”,聚焦自然保护地、盗砂采石等十大领域,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全力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据介绍,“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分别为:自然保护地专项整治行动、盗砂采石专项整治行动、“散乱污”企业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商砼行业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整治行动、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城镇污水专项整治行动、扬尘精细化管控专项整治行动、畜禽养殖专项整治行动、黑加油站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扛起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的政治责任,系统提升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水平,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现存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组织整改,验收销号。妥善管控历史遗留问题,坚决杜绝新增问题。
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各区县、功能区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建立台账管理和动态更新制度,对已经完成整治的“散乱污”企业开展“回头看”,彻底清理新增和遗漏的“散乱污”企业,坚决杜绝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开展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行动,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综合利用等处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对市区范围拆迁和空闲地块等区域积存的建筑垃圾进行摸排,督促责任单位对堆积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
开展城镇污水专项整治行动,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的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乱堆垃圾、非法排污、非法养殖等问题持续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一处通报一处,督促整改。组织对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核查,严查不规范存放、非法处置等违法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