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31日 星期一

我市对开办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发布日期:2021-07-16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7月15日,从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于7月16日起,对申请开办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简化审批手续,相关药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提升药品零售企业市场主体活力和创新能力的同时,为群众购药带来更大方便。
  针对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许可(零售)申请,审批方式由前置审批转变为告知承诺,由事前核验转变为事后检查,依法依规优化审批流程的同时,在确保符合质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对设备要求、人员资质等进一步放宽,将利企政策落到实处。
  据介绍,新举措鼓励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降低了准入门槛,拓宽了乙类非处方药购买渠道,助力连锁便利店、连锁超市等业态主体多元化发展,家庭常用药品可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便利超市直接选购,群众买药更方便。
  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时对接市场监管部门,推送许可数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行政审批部门推送的许可数据后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一次跟踪检查,对被许可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整改,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编辑: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