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商河县扎实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整治

发布日期:2017-12-18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为防止畜禽养殖业对环境造成污染,今年商河制定了《商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分方案》、《商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出台了《关于加快限养区、适养区整改提升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按照属地管理、联合整治的原则,扎实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整治工作。
  摸清底数。县环保局、畜牧兽医局联合12个乡镇(街道),开展了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调查,全面掌握禁养区养殖情况,列出整治进度表,为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提供了依据。全县禁养区内涉及主要畜禽品种有生猪存栏3.06万头、蛋鸡存栏9.6万只、蛋鸭存栏6万只、肉鸡存栏9.3万只、肉鸭存栏3.1万只,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小区)10家,养殖专业户27户。   科学划定畜禽养殖“三区”。根据相关部门调研和摸底得到的基础数字,县畜牧兽医局制定了《商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多个政府部门征求意见,同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定稿并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通过。今年5月,商河县政府向社会公布并正式实施。
  强化宣传。禁养区内关闭搬迁工作涉及养殖业户切身利益,需要得到养殖业户的理解和配合才能顺利完成相关工作。为此,商河通过召开会议、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向养殖业户宣传有关政策、法规,让畜禽养殖场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开展畜禽养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引导他们配合关闭或搬迁工作。同时给禁养区内的37家规模化养殖场、专业户下达告知书,告知其已被列入禁养区范围,做好停止养殖和搬迁准备。
  强化责任管理。由县环保局、畜牧兽医局成立畜禽养殖禁养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事务日程,严格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关闭搬迁补偿标准。
  防止关闭搬迁养殖场死灰复燃。在整治期间,禁止新建、扩建任何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养殖场。整治工作完成后,县环保局、畜牧兽医局多次对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开展“回头看”活动,坚决杜绝“反弹”和“复养”现象发生。
  截至目前,禁养区内3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已完成关闭搬迁并通过市级验收。
编辑:吴晓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