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商河编办加强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禁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

发布日期:201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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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编办认真贯彻落实鲁编办发〔2013〕3号、济编办发〔2013〕77号文件精神,着力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制度,严禁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机构编制管理取得新成效。

一、落实好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2号)的要求,认真实施《商河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落实好“三个一”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严格用编审核、编制实名制管理等工作程序,对超越职责权限、违反规定程序擅自做出的机构编制事项决定,编办一律不作为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依据,切实维护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的严肃性。

二、严禁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

各部门充分认识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危害性,正确处理全局利益和部门利益的关系,切实避免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行为发生,即:上级业务部门不得以划拨经费、项目审批、评比达标等为条件,要求下级政府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为其业务对口的机构配备或增加编制。编办切实履行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秩序职责,对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

三、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对违反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规定、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对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有关责任人员,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依照《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二是做好机构编制年度考核工作。以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全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为契机,利用好考核这一有力抓手,进一步增强全县机构编制工作水平。三是将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列入党校课堂和干部培训课程,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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