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平阴县开展政府部门履行环境与资源保护和住房保障职责情况检查评估

发布日期:2013-11-19

信息来源:

为认真落实政府部门“三定”规定,督促政府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按照省、市安排部署,自九月上旬至十月下旬,平阴县开展政府部门履行环境与资源保护和住房保障职责情况检查评估。
平阴县编办与县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部门履行环境与资源保护和住房保障职责情况检查评估的通知》。
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环境保护等部门要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照检查评估内容,逐项梳理分析2010年以来履行职责情况,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落实改进措施,并形成自查情况报告。县编办和监察局通过听取履行职责情况介绍、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核查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情况、查验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事件处置情况、走访服务对象、访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环境保护等部门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上报市编办和市监察局。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