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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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保障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商河县编办通过三项措施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监管,严格履职。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据《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管理证》的作用,探索建立“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的长效机制,坚决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
二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加大宣传力度,建立与机构编制监督员日常联系制度,进一步完善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配合约束机制,畅通机构编制违纪行为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0”监督电话作用,努力做好举报和投诉受理工作,认真及时查处机构编制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三是建章立制,加强管理。认真研究和查找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和事后查处的工作机制,优化程序,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