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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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要求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重视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实名制数据库管理,保证数据库信息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二是强化信息审核。对各部门(单位)填写的信息数据,加大审核力度,认真梳理查找数据库中各单位人员信息数据出现的问题,及时联系各单位,将问题反馈给数据库具体负责人,进行修改和维护,确保填写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是强化制度管理。为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信息更新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准确性,县编办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信息维护长效机制,确定专人负责进行专门管理,并要求各单位及时上报本单位人员信息变动情况,做到数据库信息及时更新,实现信息维护日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