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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 市纪委负责人就此答记者问

2011-05-25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按照市委提出的关于“构筑惩治预防体系、打造廉洁高效济南”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具有济南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2011年3月1日,我市专门召开推进会议,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近日,市纪委负责人就《意见》出台的背景、目标要求等内容接受了采访。

问: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贯彻落实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将现代管理理念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践,对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可能性和潜在危害性所进行的预防性监督和管理。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客观需要。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就是着眼于关口前移、着眼于有效预防、着眼于制度创新,实现执行权与监督权同步运行,将预防腐败工作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是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破解工作难题、完善工作机制的积极探索,为有效预防腐败开辟出了一条新的路径。

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完善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途径。市委提出,要在2012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使具有济南特色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完善。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就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关于构筑惩治预防体系、打造廉洁高效济南的意见》,以创新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抓好教育、制度和监督工作。

近年来,我市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个别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的案件仍时有发生,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是当务之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把预防腐败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个人,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促进民主决策,加强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

问: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围绕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在全市范围内,从单位、内设机构、岗位“三个层次”,认真查找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覆盖各级各单位、所有岗位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水平。

问: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目标要求是什么?

答: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2010年底前启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2011年6月,在全市所有部门和单位推开;2011年底,初步形成覆盖全市各级机关、所有岗位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网络,初步建成相关工作配套制度体系;2012年底,形成比较完善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问: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分为哪几个主要步骤?

答:一是排查廉政风险。结合单位、内设机构和岗位实际,认真查找廉政风险,做到查全、查准、查深,为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奠定基础。主要包括:广泛宣传发动、查找廉政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和建立信息档案。

二是健全防控措施。围绕排查确定的岗位廉政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并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完善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措施,对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实施有效控制。

三是考核防范效果。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总结经验,纠正存在问题,完善工作措施,健全防控体系。

问:排查廉政风险的方法是什么?

答:准确查找风险是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基础和前提。要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全员参与,从行政管理事项、业务工作流程等方面,按岗位、内设机构、单位逐一排查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主要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5种方法和利用举报投诉、财务审计、执法检查、问卷调查等专用监督渠道和手段。

问:排查出的廉政风险主要分哪几类?

答:重点是排查4类风险:一是岗位职责风险。重点查找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因素;二是业务流程风险。重点查找由于工作程序和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因素;三是制度机制风险。重点查找由于缺乏工作制度的明确覆盖及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等明确规定,可能导致行政行为失控的因素;四是外部环境风险。重点查找行业“潜规则”对岗位的干扰、生活圈和社交圈对个人的不利影响等因素。

问:怎样才能找准岗位廉政风险?

答:客观地讲,每一个工作岗位都存在廉政风险,岗位越重要,风险就越大。查找风险,对事不对人。要结合岗位职责,按照工作流程,深入排查影响权力正确行使的廉政风险。在查找对象上,既要全面,覆盖每项权力、每个岗位、每个人,又要突出重点,抓住涉及决策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财务管理权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在查找内容上,个人要重点对照岗位职责,结合以往履行职责的实际情况,查找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廉政风险;内设机构要重点查找由于工作程序不规范、缺乏工作制度以及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等明确规定,可能导致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风险;单位要重点分析行政、业务运行过程中产生廉政风险的个性和共性问题,查找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在查找方法上,要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4个方面入手,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的办法,全面深入查找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其发生的部位和环节,确保风险查找准确到位。要严格审核把关,确定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并进行公示,明确监管内容,落实监管责任,接受群众监督。

问:岗位廉政风险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答:根据岗位风险发生的几率大小、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划分为三级。一级廉政风险是发生几率高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如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等;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岗位,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岗位,具有行政审批权和执法权的岗位,从事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基建等管理的岗位,应确定为一级廉政风险。二级廉政风险是发生几率较高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如有可能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法规,受到纪律处分的风险等;具有一般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的岗位,应确定为二级廉政风险。三级廉政风险是发生几率较小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一定经济损失的风险。

问:采取的前期预防措施有哪些?

答:针对存在的廉政风险,从单位、内设机构、岗位“三个层次”,提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在思想道德建设和制度机制层面主动做好防范,从源头排除可能发生不廉洁问题的隐患。深入开展权力观和廉洁从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坚定性,更加自觉地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结合岗位廉政风险的实际,规范工作流程,细化自由裁量权,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实行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遏制廉政风险的发生。完善办事公开机制和廉政承诺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发挥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的作用,积极探索约束公共权力的新方式新途径,通过把权力运行流程固化于信息系统内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加大对热点、重点岗位人员定期交流或轮岗力度,防止廉政风险发生。通过采取前期预防措施,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楚、监督重点突出、防范措施得力,各项制度有机衔接,形成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廉政风险预防体系。

问:采取的中期监控措施有哪些?

答:根据岗位廉政风险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重点防控。对确定为一级廉政风险等级的,在单位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对确定为二级廉政风险等级的,在内设机构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对确定为三级廉政风险等级的,由内设机构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通过对各岗位行政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落实廉政谈话、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和财务审批制度,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发挥群众监督在有效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整合各类监督资源,实施有效监督管理。

问:后期处置措施主要有什么?

答:针对日常监控中发现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把廉政风险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有明显风险表现的个人及时进行提醒和纠错,防止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变的腐败问题发生。对群众有投诉、社会有反映、不按照规定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的,采取谈话提醒、诫勉纠错等措施,帮助和督促其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对整改不力,群众仍有反映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

问:如何保证这些措施能真正起到作用?

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成效,取决于抓好落实。只有增强落实措施的自觉性,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情况,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才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一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切实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二要认真落实廉政谈话、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制度,加强监督,促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真正做到廉洁从政。三要大力实施权力运行阳光工程,全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等各项公开,最大限度地向管理服务对象公开有关事务的法规依据、办事流程,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要加大对热点、重点岗位人员定期交流或轮岗力度,防范廉政风险发生。五要主动建立与管理服务对象的沟通联系,通过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回访座谈、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各岗位廉政风险有关制度规定执行情况,形成自我检验、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工作机制。

问:怎样考核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效果?

答:主要是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工作可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也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年度科学发展目标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构筑惩治预防体系、打造廉洁高效济南检查考核,实施动态管理。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总结经验,纠正存在问题,完善工作措施,健全防控体系,对廉政风险防范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失察失管失教或违规违纪的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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