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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纪检组监察室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

2012-02-02   来源:

110,第一纪检组监察室召开各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总结交流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做法,听取各驻在部门对派驻工作的意见建议,部署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第一纪检组组长李振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组长冯勋业对各驻在部门2011年的工作进行了点评,副组长刘永刚主持会议。各驻在部门分管领导、联络员及第一纪检组监察室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李振国同志首先对各部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在实施派驻管理的第二年里,各驻在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执政为民、廉洁勤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工作力度不大加大,各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尽职尽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需要重视和改进的工作和问题。一是驻在部门与派驻组的沟通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制度和措施仍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行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个别部门工作的主动性需进一步加强。

李振国同志强调,2012年要根据委局部署和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动后,要及时做出调整;要认真制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抓好廉政谈话。

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各部门要继续探索创新,为廉政宣传教育创出一条更有效的路子;要将廉政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的总体工作计划中,每个单位全员性的廉政教育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希望各部门,特别是市委党校、济南日报报业集团以及有关群团部门,发挥自身的工作优势,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的宣传教育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是抓好相关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要继续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要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以及我市《关于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及到以上《办法》规定中应该报告的内容,一定要主动、按时、如实报告;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归口派驻机构与所监督检查的部门(单位)工作联系暂行办法》,对《办法》规定的参加或列席部门召开的有关会议,各部门由分管领导直接通知纪检组的分管组长参加;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各部门要继续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有关制度措施的完善,并认真执行第一纪检组监察室制定的《重要事项运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试行)(济纪派一组字[2011]3),不能让下属单位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死角;继续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要及时完善、充实各部门处级干部廉政档案有关材料的报送工作,按时报送《工作动态月报》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信息。

四是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公务用车等各类专项治理活动要严肃认真、不折不扣的抓好落实。

五是抓好本部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希望相关部门尤其是与基层单位或群众接触较多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在行风民主评议结果中排序靠后的单位要引起足够的重视,狠抓单位的作风建设。

六是在信访方面,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定期下访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杜绝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李振国同志强调,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三级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主体意识,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切实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和强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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