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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警示教育

2013-07-15   来源:

 

近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党员干部到济南市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派驻第五纪检组(监察室)副组长(副主任)王旭同志一同参观学习。

警示教育包括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和检察制度简史展两部分,从高瞻远瞩永葆本色、贪赃枉法贻害无穷、剖析根源前车之鉴、弘扬正气光彩人生等方面对职务犯罪提出了警示。

大家一致认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形式直观、生动,感染力强,教育深刻,是一次灵魂的触动和心灵的洗礼。要从警示教育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警惕,坚持自重、自警、自省、自律,做到慎独、慎微、慎权、慎欲、慎友,管好自己的嘴、手、腿。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扎扎实实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大家承诺要积极响应中央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密切联系工作实际,准确理解、科学把握,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正视并及时改正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不断增强自觉抵御不良风气的能力,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把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变成自觉行动。严格按公积金政策和工作流程办理公积金业务,杜绝腐败问题的发生,用自身的实际行动来维护法律的尊严,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强化服务意识,以群众满意不满意、通过不通过为检验标准,虚心听取意见和批评,塌下心来,扑下身子干实事,切实发挥好改善民生作用。

近年来,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资金量不断增大,工作环节要求严格,廉政风险点相对较多,中心党组在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等环节时坚持就高不就低原则,强化工作人员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规范业务行为,并建立了廉政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将定期开展廉政教育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坚持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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