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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015-08-10   来源:

 

  驻市城乡建设委纪委监察室,针对今年市城乡建设委下属单位个别人员违纪违法被调查的实例,坚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一、广泛开展廉政谈话。制定印发了《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廉政谈话暂行办法》。采取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式,以被调查人员案例为反面教材,利用近两个月的时间,纪委书记杨照军同志先后与机关处长及直属单位副科长以上人员,共计167人,进行了面对面廉政谈话,与大家分析原因、阐述危害,启迪同志们汲取教训,收到较好效果。

  二是加大对重点部位的盯防力度。针对市质量安全监督站摊子大、人员多、权力集中且分科(室)履职,天天与建筑商打交道,容易发生问题的特点,尤其是该站个别人员被调查后,在做好常规监督检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监督的力度。要求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立每日工作记录制度,将每个科室、每名人员、每天所到工地的名称、地址、检查项目及工地接洽人和联系方式登记造册,形成详细台账。每月向办公室和监察室各报一份。纪委监察室根据台账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到工地暗访抽查,了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和违纪违法线索。7月份以来先后组织暗访6次,检查工地11个,与施工单位人员访谈近50人次,不仅及时发现和解决了一些问题,而且对单位工作人员起到很好的震慑和预防作用,深受企业的欢迎和好评。

  三是适时谋划和建议党委开展整治教育活动。根据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反面典型,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建议党委在全委上下开展了“我承诺,我践行,争做廉洁勤政建委人”活动。整个活动安排一个月时间,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廉政教育;第二阶段:以案为鉴大讨论;第三阶段:签署“我承诺,我践行”承诺书。每名工作人员都要根据岗位特点,做出“十不”承诺;例如,不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不向服务对象推销建材、介绍工程,等等;每个单位都要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制定“抓早抓小,预防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措施。目前,此项活动已进入收尾阶段,干部职工普遍反映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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