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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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和中央、全省、全市群众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按照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市直机关实际,现就在市直机关开展“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主题活动(以下简称“主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维护省城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的总体要求,以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创先争优见成效为目标,以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为主题,以突出为群众办实事为实践载体,以解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感情、群众工作方法和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引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创先争优中扎实做好察民情、惠民生、维民权、聚民力的工作,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济南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组织保证。

二、主要形式和内容

这次主题活动,主要采取“两贴近、三服务”的形式,着力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保障改善民生、为群众办实事等方面的问题,切实把“群众工作就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的核心要求落到实处。

1、坚持“两贴近”。一是从感情上贴近群众。充分利用党员集中学习、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领导同志关于群众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工作方法的重要论述,学习省委书记姜异康同志,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焉荣竹同志在全省、全市群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对群众工作的要求上来。充分运用党建网站、内部局域网、学习园地、党员活动室等学习教育阵地作用,开设群众工作论坛,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工作为了谁,工作依靠谁”大讨论,认真查摆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一步澄清模糊认识,明确努力方向,做到心里始终装着群众,做事始终想着群众,工作始终为了群众。二是从行动上贴近群众。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进行民情专题调研,建立完善各级领导干部群众接待日制度,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至少每月1次、领导班子成员至少每周1次接待群众来访,直接面对面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诉求,了解群众意愿。继续深入开展换位体验活动,积极倡导党员干部“三进三同”(进基层、进村子、进农户,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亲身感受群众纯朴的品质、简朴的生活、辛勤的劳动,促进机关干部转变工作作风、熟悉基层情况、增进群众感情,更加积极主动地提高工作效能、为民办理实事,更好地推动机关各项工作。

2、突出“三服务”。一是结对帮扶服务。继续开展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要继续帮扶1个村(居)。普遍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与困难农户、城市低收入家庭“结穷亲”活动,市直部门(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至少联系1户困难群众,其他干部职工可以党支部、党小组或处、室、科为单位联系1户困难群众,定期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广泛开展普通党员“联四邻”活动,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服务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用实际行动和良好形象影响带动周围群众。二是基层代理服务。大力推行首问负责、直接办结、承诺代理、联合办理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为民服务代理制,落实群众意见定期办理反馈制度,根据事项性质,采取即接即办、全程代办、逐级交办等方式分类办理、限时办结,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切实做到民需我办、民困我帮、民求我应。三是协调联动服务。市直部门(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要牢固树立“民生至上、服务第一”的工作理念,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服务机制,对群众的利益诉求实行“谁受理事项、谁负责协调、谁全程办结”。进一步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对确定为群众办理的实事好事,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公开栏等予以公开、作出承诺,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阶段安排

按照市委部署要求,这次主题活动安排在3月至11月份集中进行,总体上分为走访调研、汇集民情,公开承诺、为民办事,总结提高、完善机制三个阶段,各个阶段紧密衔接,统筹进行,切实把为群众办实事贯穿活动全过程。具体阶段安排是:

第一阶段:走访调研、汇集民情(3月初至4月中旬)。3月10日前,市直各部门(单位)完成动员启动。各级党组织要拿出一周左右的时间,通过党员集中学习、组织生活会、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搞好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想问题办事情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要围绕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广泛开展“工作为了谁,工作依靠谁”大讨论,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认真查摆和解决在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感情、群众工作方法和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为做好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夯实基础。在搞好学习动员的基础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单位、深入基层群众,围绕落实“十二五”规划、加快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破解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民情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群众接待日制度,察民情、听民声、汇民意,切实摸清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并紧密联系本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形成反映社情民意、改进机关工作、促进服务保障民生的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为推动省会科学发展建言献策。积极倡导党员领导干部结合调研中了解到的社情民意、社会热点问题,为机关党员干部讲党课。市直各部门(单位)都要通过设立公开信箱、热线电话等方式,及时收集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办理实事好事的措施办法。

第二阶段:公开承诺、为民办事(4月下旬至10月底)。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在走访调研、汇集民情的基础上,按照全市“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的总体思路和工作部署,重点围绕为群众办实事,研究确定在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措施、拟办实事,于4月下旬前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工委进行集中汇总整理后,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市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并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各部门(单位)对办实事项目要明确实事内容、办理时限、推进措施、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分别在服务对象、本地群众中进行公开承诺,通过聘请“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义务监督员、设立监督信箱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公布办实事进展情况,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要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助民解困、义务奉献等活动,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服务、为民代理服务、协调联动服务,集中办几件群众期盼的实事、好事,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通过开展主题活动带来的新变化。要不断深化和拓展“两贴近、三服务”的内涵和外延,积极探索更好地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权益、帮助解决民忧的有效形式和途径,切实做好察民情、惠民生、维民权、聚民力的工作,真正把开展主题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完善机制(11月份)。11月底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对市直各部门(单位)完成重点实事项目和需要继续办理的实事好事项目情况进行收集汇总,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新闻发布会、设立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布,并利用12345市民服务热线民意调查系统等工作平台,对办实事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基本完成主题活动各项任务。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在公开反馈办实事情况的同时,及时总结开展主题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制定和完善服务群众、为民办事的工作制度,形成一批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主题活动成果。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将适时召开总结大会,对市直机关开展主题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对市直机关党组织继续做好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扎实推进创先争优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四、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主题活动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强化组织力量,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市委部署要求,这次主题活动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各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各基层党组织负责抓好具体实施,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落实市直机关单位的主题活动。为切实加强对市直机关主题活动的组织领导,工委成立了市直机关创先争优暨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及时调整充实组织机构和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要按照市委《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和工委关于市直机关开展主题活动的具体安排,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迅速进行动员启动,扎实推进各阶段工作,确保主题活动高起点启动、高标准实施、高质量完成。

2、健全完善制度,加强督导检查。要进一步坚持和健全完善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形成的工作例会、定期调度、情况周报、信息报送、督促指导等各项制度,推动主题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主题活动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科学筹划,周密安排,分阶段、有步骤地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学习动员、开展大讨论、走访调研、撰写调研报告、领导干部接访、进行换位体验、结对帮扶、开展“结穷亲”“联四邻”活动、查摆剖析问题、制订整改措施、确定公开承诺事项、办理实事好事、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完善长效机制等各项工作,确保逐项落实,不留空白和死角。各单位有关工作和活动进展情况要于每周五前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重点工作、重要活动情况要随时报送。工委将派出六个巡视督导组,加强对市直各部门(单位)开展主题活动的巡视督导和具体指导,加强对主题活动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调度检查,不断推动主题活动深入开展。

3、坚持领导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市直各部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讲党课,带头落实联系服务群众的各项制度措施,带头办实事、解难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热点难点问题亲自包挂、全程负责,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出榜样。要坚持“一岗双责”,抓好所分管或联系的基层党组织主题活动的开展,搞好对党员干部认岗承诺、服务群众情况的点评,发挥好领导表率作用。

4、宣传表彰典型,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党组织要注意总结推广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先进典型,不断完善联系服务群众的有效措施,抓点带面,推动活动深入开展。要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参加主题活动的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大力弘扬创先争优的良好风气。工委将通过《机关党的工作》简报、刊物和有关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市直机关主题活动进展情况,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为开展主题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市直各部门(单位)开展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和调整充实组织机构及人员的情况,要于3月12日前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11月底前要将开展主题活动的情况向工委写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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