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天桥区启动建筑渣土集中整治攻坚月

18种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纳入整治重点

发布日期:2019-05-01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为确保全区建筑渣土工地监管率和工地规范处置率均达到100%,车辆密闭运输达到100%,建筑渣土消纳场(含直接利用点)实现有序规范管理,新增1-2处消纳量不低于100万立方米的建筑渣土临时消纳场,末端消纳处理实现有序规范管理,渣土处置运输市场环境明显改善。”4月29日下午,天桥区渣土处置安全运输扬尘防治推进会召开,天桥区城管局副局长、建筑渣土专项整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王超公布了《天桥区建筑渣土集中整治攻坚月行动方案》。实现建筑渣土整治“全覆盖”
  根据方案,天桥区建筑渣土处置工地、建筑渣土消纳场(直接利用点)、建筑渣土运输单位及车辆等全部纳入整治重点。
  天桥区城管局渣土管理科科长崔咸胜表示,针对渣土运输单位及车辆6项违法违规行为(运输过程中撒漏、乱倒渣土的;未密闭或密闭不严、装载超量的;车轮带泥上路、车体不净的;未取得临时通行证,擅自运输渣土的;未经核准从事渣土运输的;未按指定地点倾倒,乱堆放渣土的),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一律按上限处罚,倒查追究所属运输单位责任,同时纳入运输单位及车辆日常考核记分。
  针对建筑渣土处置工地6项违规行为(建设单位未落实消纳场(点)的;建设单位未落实运输企业(车辆)或使用未经核准单位或车辆的;自动冲洗设备或电子监控设备未开启或有效使用的;运输车辆密闭不严、车体不洁、车轮带泥上路的;施工现场裸露渣土不覆盖、扬尘污染治理措施不落实的;未办理建筑渣土处置核准手续擅自施工的),城管部门将不予办理工地开工前联合审验和准运手续网上审核录入。违规施工的,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按上限处罚,一律停工整顿,整改期限不得少于10天。整改落实经区城管部门会同市城管部门、住建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整改不达标的无限期停工。
  针对消纳场(点)和工程渣土直接利用点6种扬尘污染安全隐患情况(临时消纳场未取得消纳场备案手续或工程渣土直接利用点未进行网上登记的;渣土因堆高存在滑坡、崩塌等安全隐患的;临时消纳场无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指引标识、安全警戒标识,不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和排水设施的;收纳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的;裸露渣土未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的;擅自关闭临时消纳场的),市、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按上限处罚,市、区城管部门监督消纳场建设单位和工程渣土直接利用点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对照标准整改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关停。
  形成合力确保落实“不掉色”
  为确保本次集中整治攻坚月行动有力、落实“不掉色”,天桥区成立以区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杰为组长,区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王超、天桥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谈小靖为副组长,市城管局渣土管理处驻天桥区办公室主任苑功亮、天桥交警大队交通科科长孟庆松、区城管局渣土管理科科长崔咸胜为成员的攻坚整治小组,主要领导直接抓,分管领导靠上抓,针对整治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细化实施方案。
  在实施过程中,具体制定完善整治方案,确定辖区内重点工地(片区)、重要路段、乱倒多发区域,分别拿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采取固定与移动相结合的方式设立检查站(堵截点);对辖区内建筑渣土处置工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落实监管责任人,划定监管、巡查网格,全面启动集中整治。
  按照全面排查,重点盯靠,集中整治的方式,严厉打击野蛮施工、抛撒扬尘、乱拉乱倒、私设土场等违规处置行为。建立登记台账,开展问题双(多)向排查和责任倒查追究。乱倒渣土问题必查涉事车辆和工地源头;车辆违规必查所属单位和工地源头;工地违规施工必查运输单位和建设单位;问题多发区域必查监管、巡查网格责任人。
  坚持“回头看”,查找不足,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建立完善建筑渣土长效管理机制。
  广泛宣传发动市民群众,形成整治合力。对社会举报的乱倒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和违规处置建筑渣土工地线索(时间、地点、车牌号),经查属实,给予表彰奖励;现场抓获违规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的,给予重奖,确保建筑渣土整治顺利推进。
编辑: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