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中共济南市委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一轮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4-25

信息来源:市委办公厅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2日至8月22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济南市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视。2022年10月8日,省委巡视组向济南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全面提升巡视整改思想自觉。市委高度重视本次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的一次全面政治检视。2022年10月8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巡视反馈会议精神,研究分工方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要求上来。2022年10月26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省委第十巡视组关于对济南市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视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逐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形成整改责任明晰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2022年11月1日,召开济南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2023年1月29日,市委常委会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进行党性分析,深刻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推动问题整改。
  (二)层层压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市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常委各同志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制度建设组、监督组、问责组、线索处置组5个专项工作组,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协调推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落细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举措。注重分门别类,将整改任务按照2022年年底前、2023年6月底前和长期三个时间节点分别建立工作台账,对能够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迅速采取措施,抓紧整改落实;对确需一定时间完成的,明确主攻方向,集中力量整治;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列出阶段性目标,确保整改有序推进。注重举一反三,对典型共性问题及时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对深层次问题、反复发生的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查补漏洞,坚决避免老问题“卷土重来”、新问题“层出不穷”,确保问题整改“不贰过”。注重系统集成,把巡视整改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济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相结合,与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相结合,与推动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等工作相结合,统筹谋划、一体落实,推动巡视整改有机融入全市各项事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
  (四)督促推进巡视整改落地见效。坚持动态管理,集中整改期实行两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报,及时掌握各项任务整改进展情况;对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点对点发送提醒函、督办单;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整改难度大的,召开部门协调会议专题研究,有力推动了整改落实工作。坚持重点突破,聚焦省委书记和市委书记点人点事涉及的重点整改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日常调度和实地督导,确保重点督办事项见底清零。坚持闭环落实,建立“日常调度—督导检查—过程管控—验收销号”的全链条闭环落实机制,确保整改到位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截至目前,按照整改方案要求2022年年底前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余各项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建立完善长效机制46项。
  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济南主持召开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的特殊重要意义认识不够深刻,工作落实不够有力”
  1.针对“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政治责任扛得不够牢,统筹谋划用力不足”的问题:一是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深化“第一议题”制度,2022年市委常委会集中学习3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4次,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90余篇,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关内容纳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范围,抓好列席旁听、半年通报、一学一报等制度落实,确保学习效果。完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课题7项。召开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宣讲团报告会暨市委宣讲团宣讲动员会,迅速兴起学习宣传热潮。2022年12月16日,举行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济南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议》,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广泛开展教育培训。把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纳入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培训内容,在6个班次中开设专门课程,培训干部300余名。举办全市推进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专题培训班,为广大干部精准赋能。举办济南市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2期,对全市2100余名市管干部进行集中轮训。三是加强工作统筹谋划。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省委有关要求,印发《济南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要在十个领域“先行一步”。推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加速起势,起步区发展规划获批实施,“1+4+16+N”规划体系逐步完善,创新推出产业正面清单、产业机会清单、重点产业示图、产业准入机制“四张清单”,黄河大道一期建成通车,山大二院北院区、黄河体育中心等公共服务项目加快推进,比亚迪新能源乘用车项目整车下线,累计签约138个高端优质项目、总投资3144亿元。
  2.针对“高标准推进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主动性、创造性不足,推进机制不够完善,工作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举办全市推进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专题培训班,不断增强各级党员干部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研究、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工作要求,召开全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建立包括定期调度、跟踪督导、分析评估、绩效考核在内的工作闭环落实机制,压实各级各部门单位责任,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研究下步工作,2022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任务已全部完成年度目标。三是扎实推进节水典范城市建设,获批国家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持续增强中科院济南科创城引领带动能力,齐鲁科学城建设不断加快。全面推进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新增上市及过会企业8家,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均超过2.5万亿元。加快黄河下游绿色生态走廊建设,编制《济南黄河生态风貌带规划》,实现造林绿化1.16万亩、森林抚育8万亩,黄河防洪工程绿化、黄河百里风景区中心景区景观提升项目已全部完成。
  3.针对“济南市及区县(功能区)防汛应急指挥部设在水务部门,与省设在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不一致”的问题:一是自2022年10月31日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由市水务局调整至市应急局,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同时,各区县(功能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已全部调整至区县(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二是全面梳理完成《值班值守机制》《预警响应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修订完善《联合值守制度》《险情灾情信息报送制度》《极端汛情熔断工作制度》,确保有力有序、积极主动应对暴雨洪涝等各种重大灾害。
  4.针对“部分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一是强力提速重点项目建设。定期召开产业项目推进、基础设施项目策划储备工作专题会议,着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2022年我市省级重点实施类项目全部开工。加快落实“项目突破年”工作动员大会各项重点任务,计划2023年新开工项目545个,总投资超6600亿元。二是持续完善重点项目管理机制。实行省市重点项目通报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在市信用平台开发建设项目信用监管模块,与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立项即监管。三是全力做好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健全完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用好精准用地联合审查、银企对接等举措,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土地、资金等制约难题,2022年召开精准用地联合审查会议8次,累计保障94个省市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5.关于“起步区规划建设用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围绕起步区“1+4+16+N”规划体系,积极对上争取,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有力推进各项工作按时序节点开展。截至目前,4项综合性规划中,《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发展规划(2021—2035年)》已印发实施;起步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起步区生态保护规划等3个规划已报省委、省政府研究。二是积极推进起步区16个专项规划审批实施,其中,综合交通等12个空间类专项规划已形成初步方案,智慧城市等4个非空间类专项规划已全部印发实施。
  6.针对“起步区发展正面清单仍未出台”的问题:《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正面清单、产业机会清单、重点产业示图、产业准入机制“四张清单”于2022年11月3日印发、11月9日向社会发布。《产业发展规划》在起步区“3+1”主导产业体系的基础上分三次产业进一步明确、细化出“6+4+2”的产业主攻方向。“6”即二产的智能车、新能源、新材料、中国芯、机器人、元宇宙;“4”即三产的新金融、新电商、新会展、泛航空;“2”即一产的现代种业和休闲农业。
  (二)关于“示范带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担当和标杆意识不够强,落实大保护大治理要求、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仍存在短板”
  7.针对“构筑黄河安澜屏障重大责任扛得不够牢,抵御自然灾害的忧患意识不够强”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应急机制。加快推进防汛应急体制改革,实现省、市防汛抗旱指挥体系一致。制定印发《防汛主要业务+无人机应用办法》《“水情测报+视频监控”应用实施方案》《黄河专业机动抢险队培训演练+视频会议设备+无人机应用管理办法》,灾害预警监测机制不断健全。编制黄河防汛预案,修订《济南市防汛应急预案》,研究制定郑州“7·20”暴雨移植黄河“小花间”和我市中心城区应对方案,组织开展防汛抢险桌面推演和防汛应急实战演练,成功应对“7·12”等强降雨过程。二是构建灾害预警监测巡查体系。强化济南市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库建设和成果应用,积极与省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对接,实现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在重点防洪工程上安装照明和视频监控设施,实现重点工程视频亮化、监控全覆盖。三是加强黄河防洪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长平滩区护城堤工程,完成43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15项水毁工程修复和5条河道治理工程,防洪减灾工程体系持续完善。
  8.针对“构建防汛智慧监测体系不够主动”的问题:一是积极推进防汛智慧系统数字化升级,对99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自动雨量点(水位站点)进行更新改造,对终端机、蓄电池、水位计等设备进行提标升级。编制数字水务防灾减灾建设方案,推进济南市水工程调度监测系统项目建设,建成19座大中型水库及大汶河、小清河、徒骇河河道雨水情监测系统,与黄河智慧监测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二是完成智慧生态黄河示范项目建设方案编制,目前已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并启动项目建设,计划2024年建成投用。
  9.针对“系统治理城市内涝用力不足,城区管网建设存在短板,城区河道排洪泄洪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工作的统筹谋划,印发《济南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和内涝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济南市“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全面启动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和城市内涝治理工作,改造雨污合流管网180公里,建成区黑臭水体继续保持清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60万吨/日。二是加快实施总投资273亿元的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PPP项目,2022年完成立项批复和政府招投标采购程序,2023年2月9日正式启动项目建设,对腊山河与兴济河排水分区、大明湖排水分区、大辛河与巨野河排水分区等3个分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河道综合治理、山体拦蓄工程,对城区防洪除涝能力不足的陡沟、腊山河、大辛河等10条河道进行拓挖改造、景观绿化等,计划2024年完成雨污合流管网改造,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全部清零,2025年完成城市内涝治理。
  10.针对“量水而行节水优先意识不强,建设黄河流域节水典范城市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一是牢固树立量水而行节水优先意识,积极探索量水而行、节水为重的城市发展方式,编制《济南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1-2035年)》,印发《济南市“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济南市再生水利用规划》,制定《济南市黄河流域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规定》《济南市用水定额(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济南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等,着力强化节约用水顶层设计,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全面推进节水典范城市建设,全面建成白云水库,完成卧虎山至锦绣川两库连通工程、杨家横水库增容工程主体工程,稳步推进四库连通工程、玉清湖水库—鹊华水厂调水工程和大桥等水厂建设,新建、改造城市供水管线100公里,完成548个村农村供水安全提升,泉水直饮工程惠及20万泉城市民,趵突泉等重点泉群实现19年持续喷涌,连续20年保持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达到28条。三是编制完成济南节水典范城市白皮书,印发实施适水评价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对各区县考核奖惩依据,切实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11.针对“推动工业节水改造不力”的问题:一是加大工业技改投资普惠性奖补政策宣传,主动辅导企业做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鼓励引导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2022年开展工业技改投资普惠性奖补政策集中宣传8场次,组织开展奖补资金申报,目前已完成对各区县提报情况的复审,推动资金尽快发放。二是对公布的“亩产效益”评价改革被列入D类的企业实行差别化水价政策,促进工业节水减排。三是严格工业企业用水计划和定额管理,修订《济南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切实发挥定额在企业用水强度控制上的约束引导作用。
  12.针对“水资源税奖惩调节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加强征收管理。严格落实税收等政策规定,对超计划取用水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倍征收水资源税。同时,加强对各区县日常督导,指导各区县抓好自查,依法加强水资源税征收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征缴入库。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深入落实《济南市水资源税远程在线监控管理改革工作推进方案》,实施全市水资源税远程在线监控管理提升项目,实现取用水量在线监测。截至目前,全市完成新建及升级改造测站1264处、建设完成率100%。三是深化部门协作。深入落实税务机关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协作征收机制等规定,不断完善部门信息传递机制,对征管中发现的问题,由税务机关与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进行核查,不断提升部门协同共治水平。
  13.针对“非常规水资源利用不足”的问题:一是深入落实《济南市再生水利用规划》。开展国家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建设,分解再生水年度任务目标,加快推动再生水工程建设,逐步扩大再生水利用范围和途径。二是加强非常规水利用。指导有关区县成立水资源保护管理整治工作专班,对违规取水的企业进行查处,督促需办证企业尽快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并逐步纳入正常管理,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9处自备井已全部按规定处置,中水取用已基本满足道路浇洒、园林绿化等用水需求。三是深化节水型园林建设。按照“优先使用再生水,适当考虑管网水,应急使用地表水”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节水灌溉设施建设等再生水利用项目,确保再生水利用率逐年提升。
  14.关于“贯彻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理念不深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守得不严”的问题: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落实“四水四定”,不折不扣抓好生态环境相关问题整改,全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示范标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泉城。二是持续抓好重点领域任务落实。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对4256家工业源和1989处扬尘源实施差异化管控,在全省率先实施国二及以下标准老旧汽油车提前报废更新补贴政策,2022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7.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前进13个位次。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实施精准化、“点穴式”治污,突出入河排污口整治,2022年国、省、市控断面和16处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实现100%达标,小清河辛丰庄出境断面年均水质首次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行政村生活污水整治90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34处、农村环境整治村庄64个,强化16个化工集聚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三是大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持续深化“清废行动”,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组织完成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成效评估,印发《济南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2021-2030年)》。实施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成立山东中和碳排放服务中心,加快推动94个结构优化调整任务,完成工程减排项目125个。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效显著,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1个、省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4个,成果总数列全省第一位;2个区县获评全省首批生态文明强县。
  15.关于“城市垃圾处置管控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列入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审议类)计划。印发《济南市建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2021—2035年)》,引进国有平台公司投资建设资源化处理厂,加快推进资源化利用项目落地。二是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开展为期3个月的全市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印发《2022年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车辆年度复核工作方案》,完成对全市纳入名录管理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审核检查,复核通过率达到88.1%。
  16.针对“山体修复治理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深入实施《济南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2022—2025年)》,将具体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区县,加快对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推进力度,确保完成“十四五”期间150个图斑的修复任务。二是加快相关区县对2020年度计划中未实施、未完工项目及2021年至2022年未实施项目的推进力度,纳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工程进行治理,目前已完成验收8处,13个项目正在实施。
  17.针对“推进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标杆意识不够强,引领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加快培育现代化济南都市圈。编制形成济南都市圈发展规划初稿,牵头制定推进省会经济圈“十四五”一体化发展规划任务台账,协同推进省会经济圈、济南都市圈建设。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京台高速公路济泰段改扩建、济高高速等建成通车,济南机场二期改扩建工程、济滨高铁开工建设,小清河复航工程加快推进。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淄博、泰安、聊城、德州、滨州分院加快建设,7市共同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省会经济圈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范围持续拓展,检验检测等联盟成立,公积金业务一体办理,景区门票优惠政策联动实施,一系列文体活动成功举办。二是聚焦“十强产业”发展壮大优势产业集群。着力培育领军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能源互联网等集群获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总数达4个。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等4个集群入选省“十强”产业“雁阵型”集群,总数达到13个。6家企业入选产业集群领军企业,总数达到27家。持续推进“千项技改、千企转型”双千工程,累计实施技改项目1115个,提前一个季度完成千项技改任务。实施数字经济引领战略,构建“1+4+N”工作体系,数字经济规模超过500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47%,跃居2022全国数字经济城市排行第6位,入选全国首批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综合试点城市。新增5个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和18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16个项目入选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数量均居全省首位。不断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齐鲁科学城加快规划建设,新获批全国、省重点实验室各5家,新增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4家,列2022全球科研城市100强第36位。三是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积极推进现代服务业载体平台建设,2022年首批认定9家市级两业融合发展试点企业,获批省级两业融合发展试点企业3家,新认定总部企业12家,获批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8个,新增省级工业设计中心22家,国家5A级物流企业达到19家。外贸进出口持续增长,2022年新增进出口实绩企业1656家,全年完成进出口2208.9亿元、同比增长13.9%,高出全国6.2个百分点,增速连续12个月居副省级城市首位。中央商务区加速崛起,累计签约入驻各类优质企业6500余家,入选“中国商务区综合竞争力20强”。四是全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会标杆。新建高标准农田27.5万亩,全市粮食生产面积、单产、总产实现“三增”,实现“十九连丰”。开展种业振兴行动,研究制定《济南市加快打造中国北方种业之都的若干政策措施》,植物基因编辑核心技术填补国内空白。实施特色产业“双十千百”工程,2022年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收入576.63 亿元、同比增长5.73%。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纳入防返贫动态监测人员全部进行针对性帮扶。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新完成1118个清洁村庄创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总数达到3075个,共打造39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和129个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村。五是加大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力度。建成全省首个区域性国际传播中心,创新打造“泉城发布厅”“理响泉城”等宣传品牌,精心策划开展“东亚文化之都”济南活动年百场活动,推出《三泉溪暖》《我家门前有条河》等一批文艺精品,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等重大文化项目开工建设,勇夺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四连冠”,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扎实推进。
  18.针对“济南市与其他沿黄省区在产业、科技、人文等方面协作交流较少”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沿黄重点城市技术合作交流机制。建设黄河技术转移中心,挂牌黄河流域技术产权及科技金融项目1925宗,挂牌金额24.4亿元,成交金额10.64亿元。协同联动黄河流域各省跨区域交易场所及资源,对164宗科技成果项目进行专场招商推介。主办黄河流域(上游)城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会,搭建黄河流域科技成果交易转化平台,与内蒙古科技大市场、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中心签署合作共建协议。二是推进沿黄九省(区)先进制造业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合倡议落实。制定“重点产业链招商指引”,绘制产业链招商图谱,面向黄河流域地区征集产业链招商项目并开展招商。举办中国算力大会中国算谷分论坛,协调推动山东未来网络研究院建设,覆盖沿黄有关地市首张确定性广域网。三是加强与沿黄九省(区)会展业领域合作。成立黄河流域自贸试验区联盟、城市信用联盟、算力产业联盟、教科研协同发展联盟,牵头推动全省沿黄九市公共资源贸易一体化协同发展。高水平举办承办中国企业论坛、世界先进制造业大会、中国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等全国性、国际性重大活动,中国—加勒比发展中心落户济南。四是加大文化旅游交流力度。参加2022好客山东文化旅游推介会,与临夏开展文旅东西部协作交流活动,高标准承办第七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发起成立黄河流域青年发展型城市青年美好生活联盟,联合开展“黄河流域青年发展型城市青年美好生活消费节”等系列活动。五是大力开展沿黄招商引资合作交流。积极邀请沿黄重点城市投资促进部门共同参与招商推介活动,第五届进博会期间举办4场产业推介和项目签约会,全市17个重点项目签约、合同外资额6.84亿美元,其中在黄河流域国际贸易便利化合作论坛活动上签约2个项目、合同外资额7500万美元,同沿黄省市参会机构和企业建立联系。
  19.针对“在山东半岛城市群中的龙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加大监测调度力度。每月召开经济运行情况调度会议,加强对重要指标的实时监测,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措施。高效落实四批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出台助企纾困25条政策,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168亿元,减税退税降费超过1000亿元,帮助3.8万家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融资527.9亿元,市场主体增至149.7万户。2022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027.5亿元、同比增长3.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比增长8.1%,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8%。二是加强项目策划储备建设。建立定期专题会议制度,每月通报策划储备项目情况,全力抓好2022年度153个产业项目和107个城市建设项目落地,260个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320.8亿元。召开2023年“项目突破年”工作动员大会,加速推进第一批经济社会发展十大领域总投资2.4万亿元的1301个重点项目。三是全力推动工业强市建设。持续推进技改“双千”工程,着力推动260个新竣工项目尽快投产达产,2022年工业技改投资同比增长4.7%、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5.2%。持续抓好服务企业工作,深化“3+152”工业企业联系服务机制,“1+N”工业强市政策体系文件达80余个,免申即享惠企政策达到23项。四是推动服务业提质升级。制定出台《济南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2022年新认定总部企业12家,认定(储备)特色产业楼宇总数达到27个。支持企业开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首批认定9家市级两业融合发展试点企业,3家企业获批省级两业融合发展试点。2022年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343家,总数达到2400家以上。五是促进消费稳步增长。策划组织“泉城购”2022年济南消费季活动,发放政府消费券1.71亿元,带动直接消费41亿元以上。新增商业品牌首店55家,建成一刻钟便民生活圈30处,泉城路商圈入围首批全国示范智慧商圈,举办日本(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等展会76场,新增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3个。2022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78.1亿元,其中网络零售额1265.1亿元,同比增长22.6%,增幅居副省级城市首位。
  20.针对“发挥黄河流域对外开放门户作用不充分”的问题:一是提高中欧班列运行质量。2022年,新开通阿塞拜疆线路,运行线路达到13条,直接连通20个国家47个城市;济南中欧班列开行801列、同比增长4.84%、占全省38.94%,累计开行突破2300列。加快推进齐鲁号中欧班列济南集结中心建设,一期调度运营项目已于2022年9月7日正式开工建设,二期项目已签订入园协议。持续丰富班列货源,拓展“班列+”业务新模式,2022年相继开发有机泥炭、亚麻籽、苜蓿草等多种进口新货源,冷链班列实现每月1班常态化运行,山东省首家“齐鲁号·全球购”旗舰店在济南开业。截至目前,参与中欧班列进出口的外贸企业突破3000家,班列累计运输货物突破200万吨,进出口货值达27.6亿美元。二是开拓境外招商渠道。举办2022跨国公司高层对话会暨第二届中日产业创新发展交流大会,9个对日重点项目集中签约,达成合作意向16条。积极发挥“1+16+N”招商机制作用,鼓励各招商主体加大对日韩招商力度,实现利用日韩外资总量大幅提升。2022年,全市实际使用日韩资金3.45亿美元,占全市使用外资比重10.98%,较2021年占比提高9.36个百分点,实现历史性突破。
  21.针对“济南市对区县发展统筹不够,县域发展不平衡加剧”的问题:一是加强县域经济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支持长清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在园区、交通、新旧动能转换等方面加快发展,助力县域引进落地重大产业项目,目前2023年首批资金预算指标已下达至相关区县。二是深入开展区县结对帮扶。推动历下区与济阳区、市中区与商河县、槐荫区与平阴县、济南高新区与长清区开展结对帮扶,将结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三是推动区县创新驱动发展。持续推动《关于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地落实,聚焦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培育创新创业主体、打造人才集聚高地等10个方面工作,制定47条重点任务清单并分别明确责任单位,目前各项工作正按时序扎实推进。
  22.针对“全市制造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呈下滑态势,培育新动能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完善监测预警机制,按照“3+152”工业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制定重点监测企业包挂联系表,开展“一对一”服务,2022年以来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服务活动128场。二是实施加快建设工业强市三年行动,推动四大主导产业集聚发展,2022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294家,总数达2666家,全市优势骨干企业累计上拉全市产值增速5.5个百分点。积极推动企业研发投入提升,引导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2022年全社会研发综合投入占比达到2.69%。三是加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022年培育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1家、省级3家、市级16家;培育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4家、省级22家、市级50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以及特色产业集群,形成一批掌握独门绝技的“单打冠军”或“配套专家”,培育更多的独角兽企业。2022年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583家、省级瞪羚企业178家,31个品牌入选第一批“好品山东”品牌名单,均居全省第1位。
  23.针对“起步区重点项目支撑作用不强”的问题:一是持续关注签约项目,全面梳理项目落地难点痛点,突出服务流程再造,开展项目数字化、智能化、可视化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确保项目加快落地。二是重点聚焦“6+4+2”产业主攻方向,深入开展产业链招商,紧盯长三角、粤港澳等大型企业集聚区,通过创建“鹊华观澜会”招商活动品牌、探索建立起步区驻外招商机构、谋划赴新加坡等地开展系列招商活动等路径,畅通全球投资者对接渠道、落地通道。三是优化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投促委职责作用,推动成立行业主管部门产业招商办公室,酝酿出台“项目专家评审办法”“项目审定联席会制度”等系列招商引资文件,优化起步区招商引资体制机制,实现招商引资工作不断深化突破。
  24.针对“历史文化挖掘保护不力”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城子崖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积极配合参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和“考古中国”等项目,深入挖掘龙山文化内涵。创新龙山文化宣传载体,建强“龙山书院”文化传播平台,组织开展龙山文化“四进”活动,打造章丘区博物馆、城子崖遗址博物馆“文化名片”,3集纪录片《城子崖》在央视和省卫视播出。完善城子崖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基础设施配套,编制完善城子崖遗址北城壕东段保护修缮设计方案。二是加快建设大辛庄遗址公园,积极推进大辛庄考古勘探工作,编制遗址保护规划。开展扁鹊墓周边环境整治,实施扁鹊墓抢险加固工程,对扁鹊墓主体进行修缮保护。组织实施莱芜区革命文物修缮保护工程,支持莱芜区争创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三是完善城市基本建设考古前置制度,2022年以来出具供地意见259个、选址意见6项,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276项,出土器物1000余件。
  25.针对“文旅融合发展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优化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环境。印发实施《“十四五”文化济南建设规划纲要》,修订完善《关于在新旧动能转换中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机制,完成2022年度文化产业政策审核工作,近两年共补助奖励120余个项目、总金额7200余万元。二是市区联动打造文化产业园区。指导历城区对鸿腾家具市场南侧二手家具交易市场进行“腾笼换鸟”,利用社会资本倾力打造“579百工集”;指导槐荫区(斜杠广场)、长清区(西城软件园)申报省级网络视听产业园区。加强对明水古城、灵岩片区、9363军工文化产业园等在建项目的调度跟进服务,加快项目建设和落地进度。2022年我市文化旅游类大型项目签约落地20余个,总投资额超203亿元。三是着力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举办第七届中国非遗博览会等特色活动,新创建1个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1个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1个国家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扎实推动产业集群培育工作,济南出版产业集群、济南数字影音产业集群入选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推进文化与多业态融合发展,莱芜区入选首批省级文旅康养强县,山东省百年宏济堂和力诺阳光工业旅游基地被认定为济南首家国家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2022年,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959.97亿元,同比增长10.8%。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防范纠治腐败和作风问题不够严实”
  26.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责任传导链条拧得不够紧”的问题:一是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开展2022年度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市领导带队到15个区县(功能区)实地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研究制定市管领导干部监督预警、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加大对资金数额大、廉洁风险突出单位领导干部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评价,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二是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对承担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重点任务的133个党组织进行联动巡察,选取交通运输、涉民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资源、农村“三资”管理、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等领域,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用好《黄河监督哨》《作风监督面对面》等媒体监督栏目,对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中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及腐败问题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廉政谈话,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监督。三是扎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责任分工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和教育监督管理。2022年,全市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310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10009人次,占76.4%。四是聚焦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开展警示教育。召开全市廉洁文化建设推进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收集整理涉及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监督的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5部,编发警示教育案例汇编,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结合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将党性教育、廉政教育、政德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培训干部300余名。
  27.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禁而不止”的问题: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纪督联动”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等,在信息共享、线索互通和工作联动等方面加强协作。二是强化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制定出台市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坚决调整做样子、混日子、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三是严肃执纪问责。加大对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2022年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32起、处理39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0人。
  28.针对“破解‘中梗阻’问题乏力”的问题:一是强化制度约束。通过细化部门主要职责、规范部门权力和责任、厘清部门间职责边界,推动形成内部深度融合、外部高效配合的部门职能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日常监管+专项监管+定期评估”综合监管模式,深入开展履职评估,加强监督考评,督促部门高效履职。二是强化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全国率先实现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零材料”申报,创新推行市政公用服务“无感审批+有感服务”、工程建设项目“联审联验、闭环管理”规范化运行。三是强化督促指导。以解决“数据不共享、系统不衔接、部门不协同、制度不完善、交互不畅通”等“五不”问题为抓手,不断优化“极简审批”,推动惠企政策“一口办理”,完善“异地通办”机制,162项事项“跨省通办”、314项事项“全省通办”。
  (四)关于“问题整改责任压得不够实,部分问题整改效果存在差距”
  29.关于“党委整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全面压实整改落实责任。市委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督促被巡视区县(功能区)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整改任务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二是强化措施抓好督导督办。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每一个问题、提出的每一个建议都作为“必答题”,从严从实核查处置问题线索,建立反馈问题重点督办台账,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巡视指出整改效果存在差距的国有资产管理、污水处理站承载能力不足、部分区县违法采石、宅基地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等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三是建立完善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工作机制。每年定期开展巡视整改落实重检工作,将整改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推动巡视整改见底到位、成果运用落地见效。
  (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针对本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目前已办结31件,给予批评教育等组织措施38人,其他案件正在办理中。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持之以恒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入实施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培训工程,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把思想高度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做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在济南落地见效,确保各项事业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
  (二)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严的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拧紧压力传导链条,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支持纪委监委发挥好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加大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反腐力度,建设新时代廉洁文化,持续涵养积极健康党内政治生态,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厚植组织优势,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好干部标准,着力锻造堪当强省会建设重任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推进各领域党建与强化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三)坚持不懈抓好后续整改落实。从对党忠诚的高度持续推动整改,市委常委班子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带头作用,定期研究调度巡视整改进展,巩固集中整改期成效,抓好长期任务整改,确保整改不打折扣、闭环落实。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重检,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进行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对照既定时限和整改措施,加强跟踪督办,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督查问责,对重点问题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整改难度大的重大事项盯住不放、一督到底,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严肃查处,推动问题改到底、改到位。
  (四)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制度机制。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在深入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从制度上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在建制度、建机制上下功夫,既集中解决巡视发现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又透过现象看本质,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更加注重制度机制的有机衔接配套,持续完善巡视整改督查督办、综合评估、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讲规矩、各行其是”的“亮黄牌”“掏红牌”,保障制度落实落地而不虚化空转,以保执行的刚性约束机制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五)凝心聚力推动强省会建设。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深化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创造性贯彻落实省委“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牢牢把握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勇当排头兵、建设强省会”思路目标和推进体系,优化完善各项重点任务,塑造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全面提升教育科技人才支撑能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力打造更高水平法治济南,全面提升城市软实力,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泉城,深入推进高水平改革开放,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奋力开创“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31-51701041;邮政信箱: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巡视整改工作信箱;邮政编码:250099;电子邮箱:jnxunshizhenggai@jn.shandong.cn。
  中共济南市委
  2023年4月25日
编辑: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