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天桥区法院

打造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名片

发布日期:2018-12-12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天桥区法院把整体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大局统筹谋划,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服务和保障棚改旧改(征地拆迁)、企业破产重整、新旧动能转换等方面工作。通过建立绿色通道,及时立案、快速审判、强化执行,避免因诉讼、执行延误拆迁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进程。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非诉执行的案件,及时作出裁决,为拆迁提供法律依据,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征收拆迁工作。今年法院制定了《关于为全区棚改旧改(征收拆迁)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受到广泛好评。
  创新优化营商环境举措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天桥区法院为全面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辖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对辖区企业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法院定期建立台账,及时跟进,集中清理。慎重采取查封扣押措施,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将案件执行到位,切实维护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为辖区内各类商业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保驾护航。
  开展诉讼延伸服务
  深入开展“法治六进”活动,坚持开展走访企业、送法上门,通过走访征求企业对商事审判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了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司法需求,对企业中存在的问题以案讲法,给企业提供司法建议,帮助企业掌握防范各种经营风险的本领,促进企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
  发挥破产审判职能
  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方面的促进作用,按照“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原则,对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等方式,促进其债务重整、产业升级,焕发活力,帮助其重返市场。2016年8月,济南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因股东之间纠纷,导致某楼盘项目全面停工,处于烂尾状态。172家购房户等共计256名债权人不断上诉上访。由于该楼盘位于交通繁忙的北园高架路南侧,烂尾的楼体对市容市貌及天桥区的形象也产生了较大影响。天桥区法院立足大局、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发挥破产审判作用,对其进行破产重整,成功盘活资产,挽救了企业,化解了金融风险,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实现市委提出的全面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落实“一次办成”改革 打造温馨立案窗口
  加强窗口软硬件建设
  天桥区法院改造提升司法信息公开港、立案服务大厅和诉讼服务中心三个区域,全面实行网上立案,专门开辟了涉农、妇幼、残疾等特殊群体绿色通道。落实首问负责制,设置了导诉台、等候坐椅等便民服务设施,张贴公布立案指南,设计“立案明白纸”,按照“立案明白纸”和文书格式备齐材料,就能“一次办成”立案,避免了因材料不齐多次往返、“跑断腿”现象。
  提高窗口服务标准
  制订了《立案大厅工作人员礼仪服务规范》,将立案服务标准进行细化,具体到工作人员的仪容、仪表、仪态、语言等各个方面,并定期展开培训。将原先由业务庭办理的诉讼保全业务前移立案庭,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能及时采取保全措施。这一措施实施后,极大提高了保全工作效率,为案件快速进入审判流程节省了时间,也为案件顺利执行奠定了基础。
  诉前多元化解纠纷
  在立案庭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在两处人民法庭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由1名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担任专职调解员。与天桥区司法局共同制订了《关于设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施办法》,建立“人民调解、特约调解、行业调解、诉前调解、速裁处理、正常审理”相统一的“六位一体”的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完善对接流程、司法确认程序,建立健全诉前调解案件档案管理制度、调解组织经费保障制度、业绩考评制度、奖惩制度。设立了纠纷化解专项资金、司法救助专项资金。2018年以来,引导当事人诉外化解纠纷近1000件,有效地减少了诉讼压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组织领导,从快从重处置
  天桥区法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合议庭,建立案件会商、专门通道、梳理线索“三项机制”。提前介入贾某某、杨某某涉黑涉恶案,加强与公、检、监察委的沟通协调,统一完善证据认定标准。由院长亲自负责审理涉黑恶案件。目前审结涉恶刑事案件1件,当日立案,20天审结,对3名被告人依法从重处罚,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全面排查线索,及时上报移交
  法院对2013年1月1日以来受理的信访案件和近3万件审判执行案件全面排查线索。全体干警都签署承诺书,排查有无保护伞问题。目前天桥区法院处理了市扫黑办交办的涉黑涉恶线索2条,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1条,区扫黑办交办线索2条,在工作中发现及当事人举报线索4条,已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并根据相关程序移交相关部门。
  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通过制作展板、悬挂标语、设置举报信箱等方式,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恶线索。法院内外网设置专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9月12日法院审结的首起涉恶案件,通过公开宣判、媒体报道,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弘扬了正气,达到了快审快判,质量高、效果好的目的。
编辑: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