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2-15
信息来源:
本报讯(记者 韩磊 通讯员 毛旭东)10月7日18时50分,正在值班的事故中队民警盖戈、李刚接到指挥中心指令:一辆三轮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欲报警,三轮车驾驶员抢走伤者手机,驾车逃逸。
受害人称,事故发生在当天下午17时左右,他驾驶电动自行车沿104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杨庄路口时,突然感觉肋骨被从左后侧过来的一个硬物捣了一下,然后连人带车一起向右前方摔了过去;等他稍稍喘息,捡起手机还未拨号,就被一个人一把将手机抓去,踹了他几脚发动起三轮车就向西逃跑了。受害人描述不清对方的具体容貌,只记得对方是黑乎乎的四方脸,穿的是黑色上衣和黑色裤子,三轮车上拉了一车废品。
经过走访排查,民警抓获嫌疑人曾某。经询问,曾某承认肇事后逃逸的全过程。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