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私了”不给钱被拘禁

发布日期:201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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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韩磊 通讯员 邱佳惠)5月1日16点,于某将车停在商河县殷巷镇赵奎元村路边等人时,被开车经过的张某撞坏保险杠。于某于是叫来了车主柏某。
  双方表示车辆刮擦不严重,同意协商私了。柏某提出让张某赔偿2万元钱,张某及家人同意了。柏某于是留下张某,让张某家人回家筹钱。
  晚上6点,柏某等急了,就和朋友一起带着张某到商河县城。柏某担心张某逃跑,就带张某到复印店打印了份证明“证明,我酒后驾车出了交通事故”,让张某签字并摁手印。后在双方的协商下,同意将金额降到一万五千元。吃过饭后,到23点多张某的家人还未及时送钱给柏某,柏某于是将张某带到树林中对张某进行殴打,并让张某写下欠柏某三万元钱的欠条后离开。张某第二天拿着一万五千元钱去找柏某,柏某却说至少要两万块钱。这时张某决定报案。
  民警经多方调查取证,确定犯罪嫌疑人柏某涉嫌非法拘禁张某。5月17日,民警将柏某抓获归案,柏某对其作案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柏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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