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29日 星期六

我市出台文件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监管

2016-10-31   来源:

 

为适应全市 “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全市经济建设、城市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市档案局、发改委、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行政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针对当前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中存在的档案行政监管难、项目档案收集难、竣工档案编制难、项目档案移交难等“四难”问题,制定了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实现“无缝监管”的工作目标,明确了档案、发改、城乡建设及重点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参建单位的工作责任,并对我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管范围、监管内容进行了规范。为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意见》还规定了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施全程监管的具体措施。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意见》创新性地提出要建立实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监督书》制度,即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根据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和现场调研情况及项目投资规模、档案重要程度等要素,确定重点监督对象,并向该项目送达《济南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监督书》,提出项目档案管理要求,实施重点项目跟踪、重点指导服务、重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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